原标题:震惊全球的公交轮奸案,被网飞拍出来了2012年的印度德里,发生了一起举国震惊的黑公交轮奸案。 一对青年男女,看完夜场电影,登上了一辆私营公交。车上六个人
2012年的印度德里,发生了一起举国震惊的黑公交轮奸案。
一对青年男女,看完夜场电影,登上了一辆私营公交。车上六个人,包括司机和售票员,对他们施加了惨无人道的暴力行为。
男的,被铁棍打晕,关进驾驶室;女孩,被殴打、轮奸,还被一根铁棍捅进私处。
等到被送进医院时,医生发现她的肠子挂在私处和肛门的外面。十几日后,女孩因病情恶化,不治身亡。
现在,这起惨案,被网飞拍成了一部7集的电视剧——
《 德 里 罪 案 》
为什么这样一起罪案,会在印度的舆论界掀起惊涛骇浪?
作案手段惨绝人寰,犯罪过程令人发指,仅仅是其中一个原因。
更重要的是,它让印度人看见了不愿正视的真相——
这个国家的治安环境,已经糟糕到不能再糟的地步。
作为印度的首都,德里每年竟有一万一千起恶性犯罪发生,而警察却对此无能为力。
这个城市还被人冠以“强奸之都”的恶名。
一到晚上,女孩子们全都呆在家里,不敢在街上乱走,唯恐遭遇歹徒的侵犯。
究竟是什么,造成了印度这样的治安惨状?
答案,就在这部网飞新剧里。
主人公,瓦尔迪卡,德里警方的一个副警务处长,是调查这起案件的核心人物。
她位高权重,尽职尽责,然而,整个案件的调查过程仍然困难重重。
在初步掌握了案件信息之后,她立即组建特别调查小组,并开始布置任务。
先看看她向小组成员布置了什么任务——
收集德里所有白色公交车的信息;
列出短途公交的承包商;
和线人合作,充分收集信息;
查明目前有多少白色公交停在南德里;
跟认识的人打电话,看是否有人知道这辆公交车;
将公交车信息发送给各部门,要求各部门对符合描述的车辆拦停并搜查;
检查所有公交车站;
派人去某高架桥,看能否找到线索;
查明这辆车的全部轨迹,不管它去了哪里;
收集尽可能多的公交路线监控录像;
检查所有机场、酒店的摄像头,看有没有拍到这辆车;
调查受害者通话记录;
调查犯罪期间案发地点所有的通话记录;
生物证据必须严加看管,不管谁经手证据,都要登记……
副警务处长的这次任务布置,呈现出两个特点——
第一,亲力亲为;
第二,事无巨细。
为什么堂堂一位副警务处长,要亲自处理这件案子,而不是把它交给下级部门去办?
因为如果她不亲自经手,这件案子就会跟别的案子一样,不了了之。
因为如果她不亲自过问,那各辖区警局就会互相推诿,逃避责任。
为什么她要把任务交代得这么详细?
因为如果不把任务明确到上述这种程度,那下级部门可能就不会想到使用这些调查方法。
或者即便他们知道该使用什么方法,也会因为这个方法工程量太大,而放弃采用。
由此可见,印度警方无论在办事能力还是责任感方面,都存在很大问题。
这些问题,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,也逐一暴露出来——
被派去拦车查车的警察,竟然在值班期间嗑药。
负责在医院看护受害者的警察,消极应对上级布置的任务。
警局没有时刻待命的法医,不得不通过隐秘的方式,从外面去雇人。
一个从警15年的警察,说她从没有在犯罪现场见过专业的生化取证。
抓捕犯罪嫌疑人,不用手铐,而是用手。
德里的半数警力,被抽调去管理交通事务或保护重要官员。
面对这样一个现状,即便是一向雷厉风行的瓦尔迪卡,也倍感心有余,力不足。
而且,由于主动走到风口浪尖,她还把自己置入了一个比较尴尬的境地。
媒体、群众对警方重重施压,谣言四起,抗议不绝。
迫于压力,上头开始寻找牺牲品,瓦尔迪卡成了最有可能被逼走的警察。
下级使唤不动,上级又急于把她推出去做替罪羊,纵有天大的本事,也只能长吁短叹了。
唯一让这位副处长欣慰的是,犯罪分子不是高官子弟,不然,她面对的困难将无法想象。
最后,经过她的一番努力,案件终于被侦破,直到犯罪分子被伏法,前后一共用了仅仅6天。
当然,强奸案泛滥的问题,并不能全都怪罪警方的办事不力。
印度至今还是一个男权至上的国家,对待女性,许多男性仍然没有学会什么叫尊重。
甚至强奸,还被许多男性认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。
更有甚者,还把强奸的发生归咎在女性头上。
2015年,一部名叫《印度的女儿》的纪录片真实纪录了这起强奸案的前前后后。
一个罪犯在接受采访时说这样几句话——
“一个巴掌拍不响。”
“她不应该反抗,应该接受被强奸。”
“体面的女孩不应该在晚上9点以后还在外面。”
这样的逻辑,我们并不陌生。
在国内一些论坛上,我们不时也可以看到相似的观点,我们统称为“荡妇羞辱”——
他为什么只侵犯你,不侵犯别人?
你为什么要穿得如此清凉暴露?
大半夜的不好好在家呆着,往外跑什么跑?
你为什么要对他笑,是不是你先挑逗他的?
这种观点的出现已经足够可耻。
更可怕的是,不仅大部分男性接受认可了这种畸形理念,甚至连一些女性也在社会渲染下,成为这种理念的荼毒者、甚至是助推者。
而对这种现象,或许,只有通过教育,才能渐渐地取得一些改善。
女性怎么打扮自己,选择在什么样的时刻出行,这是她们的自由。
她们有权让自己漂亮一点,但这并不代表着她们就在博取男人的眼球。
她们有权提升自己的魅力,但并不意味着她们希望被男性打扰。
吸引注意是一回事,个体的权利、尊严、独立、界限是另一回事。
这难道不是非常明了和简单的道理吗?
到底是怎样愚昧的人,才会连这种常识也明白不了!
德里的这起强奸案,不是个例。
只不过“德里罪案”暴露在了阳光底下,有幸被我们知晓、被我们讨论、被我们查探。
而在阳光背面的阴影里,又隐藏着多少类似的惨案,我们无从得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