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男子吃夜宵发生口角 为面子群殴捅死人

奇闻趣事 编辑:panny 来源:大娱乐综合 时间:2017年05月30日 12:23:48

  吃夜宵时发生口角引发群殴,其中一人被人用啤酒瓶狠砸后,拔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刺他人,致一死一伤。不久前,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,以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

两男子吃夜宵发生口角 为面子群殴捅死人

  吃夜宵时发生口角引发群殴,其中一人被人用啤酒瓶狠砸后,拔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捅刺他人,致一死一伤。不久前,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,以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判处郑某无期徒刑,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  2016年5月3日凌晨2时许,郑某与朋友谢某等人在汇东新区华商国际城一龙虾店吃夜宵,邻桌的冯某过来敬酒时,与谢某发生了口角。冯某回座后将谢某伤自己面子一事,告诉了朋友钟某等人,钟某等人当即表示要给冯某“扎场子”以找回面子,遂在冯某的带领下用啤酒瓶砸向郑某等人,并引发群殴。

  混战中,郑某头部被人用啤酒瓶狠砸了一下,他气急败坏地拔出随身携带的单刃折叠刀向对方人员乱划、捅刺,将冯某捅伤。之后,郑某一路追打用啤酒瓶敲了自己头部的钟某,在钟某摔倒后,又向钟某的胸、腹、背部等处捅刺数刀,直到钟某倒地不起(后抢救无效死亡)。

  警方接到报案后,立即赶赴现场。郑某逃离后,又返回现场观察情况,被办案民警抓获。

  今年3月3日,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,郑某的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。法院同时查明,郑某于2012年10月11日因犯故意伤害罪,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系累犯,应当从重处罚。郑某被公安盘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,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,可视为自首,依法对其从轻处罚。4月28日,法院依法对郑某做出前述判决。在上诉期内,郑某表示认罪服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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